最新 科目二考试规则和扣分标准(科目二考试规则) 1、复试一次,考不上可以再补。 2、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考试,申请人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 3、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4、第五次聘任考试仍不合格的,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5、合格标准:满分100分,设置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考试合格: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 2025-10-0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