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2025-12-03 19
消防验收手续 消防验收手续一、建筑项目初次验收: 1、申请单位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验收申请。 3、由公安消防机构签署合格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设计修改回复或设计修改图纸。 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加盖申请单位图章),由施工单位填写。 5、《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之自检情况记录表》(加盖申请单位图章)。 6... 2025-10-05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