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机关有关规定,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如果企业采用年限平均法的折旧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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