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丧祭,父母死后周年的祭礼,称小祥;两周年后的祭礼,称大祥。
2、《礼记·杂记下》:“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
3、” 郑玄 注:“除服,谓祥祭之服也。
4、” 孔颖达 疏:“服其除服者,谓母死既葬,后值父应大祥,除服以应祥事,故云服其除服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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