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南海事局是按照交通部、山东省人民***《关于山东省实施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协议》精神。
2、由山东省港航监督局负责海船管理和海船船员管理的有关人员以及省属东风、东营、黄河小清河海(水)监局与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潍坊、滨州市的水上安全监督机构合并组建的海事机构。
3、是山东海事局管理的副局级分支海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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