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标准-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标准
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由谁来领取?
一、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由谁领取?
1、退休职工死亡,由家属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到单位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办理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也可以直接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抚恤金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给死亡或伤残职工家属的费用。职工因工伤被认定为伤残的,支付工伤伤残抚恤金,直至其死亡。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费为统筹地区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职工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因工不能劳动的亲属。标准为:配偶40%,其他亲属30%,老人或孤儿10%。受抚养亲属的核定养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雇员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残疾职工在带薪停职期间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退休工人死亡抚恤金的标准是什么?
退休工人死亡抚恤金的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放;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物价补贴之和发放;
3、供养直系亲属孤寡的,其月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退休后身故抚恤金怎么算?
一次性死亡抚恤金由原来的16490元调整为18360元。抚恤金也称养老费,是国家或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给死亡或伤残职工家属的费用。各省对退休职工的死亡抚恤金标准有不同的规定,有的是十个月,有的是二十个月。详情请参考当地文件标准。1、丧葬补助金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放。2、供养直系亲属救助金,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贴和物价补贴发放。3、供养直系亲属孤寡的,其月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一、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金和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按照本市上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放。
2 .供养直系亲属救助金,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和物价补贴发放。
3 .供养直系亲属孤寡的,其月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1.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分配给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丧偶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月增加10%。
3.受抚养亲属的核定养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雇员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六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职工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因工不能劳动的亲属。标准为:配偶40%,其他亲属30%,老人或孤儿10%。受抚养亲属的核定养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雇员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是多少?
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家属,去世后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标准全国不统一,有的地方采取固定金额。比如全市丧葬费确定为5000元。有些地方和社会平均工资有关,一般是三个月。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全国不同。国家工作人员因病死亡的,一般可以领取其20个月的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自10月1日起,一次性抚恤金按以下标准执行:烈士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因公牺牲生前40个月,病故生前20个月。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所需资金,按现有渠道解决。
关于退休死亡的新规定如下:
1、补助费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发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
2.职工因工伤被认定为伤残,完全不能工作,辞职后,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帮助的,给予工伤伤残津贴,直至其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工作辞职后,日常生活不需要帮助的,发放工伤伤残津贴,直至其恢复劳动力或死亡。
延伸信息:职工因工死亡,按其直系亲属人数按月支付供养直系亲属津贴,直至被供养人丧失被供养条件。中国还规定了革命伤残军人补助金、革命军人牺牲和死亡补助金、国家工作人员伤亡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伤残津贴。
退休工人死亡津贴补偿标准
退休后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
1、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为退休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加上按国家规定增加的退休费;
2、一次性死亡抚恤金计发标准,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80个月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40个月工资,病故的,为本人20个月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费为统筹地区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职工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因工不能劳动的亲属。标准为:配偶40%,其他亲属30%,老人或孤儿10%。受抚养亲属的核定养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雇员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残疾职工在带薪停职期间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退休工人死亡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退休工人死亡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
1、一次性因工死亡抚恤金,为本人20个月的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工作5000元。
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对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为其生前40个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因病死亡的,按本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支持其亲属抚恤金。具体补偿标准为: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等等。
收取丧葬费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
3、火葬证明,非火葬区,由民政办公室出具非火葬区证明;
4.获取收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退休人员丧葬费的收取流程:
1.携带户口本、死者身份证、两医保证一卡、火化厅开具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换挡;
2.如果死者的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提供的证件给你一个绿班证明,同时会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可持绿色档案移交证明,将个人档案移交至所在地区劳动就业局档案室;
3.子女办理档案移交的,死者配偶必须写委托书才能办理。档案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把死者的身份证和火化回执复印到档案室。在调出受害者的档案后。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工作人员将个人档案中的工资数据与电脑中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印出四张表格,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加10个月工资;
5.工作人员会告知,所有丧葬费会在办理完毕后一个月支付到死者的工资卡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伤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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