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实施细则
电力工业部关于发布《并网核电厂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秦山核电站和大亚湾核电站并网运行两年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由于我国现行的核电管理体制,核电站并不直属电网(电力)公司,国家核安全局只管核安全和核安全相关事件。核电站常规事件没有安全管理规定。根据上述情况,我部在加强电网调度管理和电网安全管理的同时,必须制定《并网核电厂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以利于电网和核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二、电力行业加强并网核电站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的目的
根本目的是促进核电站和电网稳定运行,确保电网企业和核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在一些电网仍然薄弱的情况下,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强制停运,对电网调度和电网安全非常不利;加强核电厂工业安全监督管理,有利于推进核电厂核电生产安全管理。三。核电厂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要求
《条例》根据国家安全工作“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管、群众监督”的十六字原则,明确核电厂对核电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因此要依据《电力法》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前运行的两座核电站由其上级公司直接管理,其核安全由国家核安全局管辖;因此,核电厂及其管理部门必须根据电力部和国家核安全局有关核电厂电力生产和核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定核电安全生产实施细则;设备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不能代替核电生产的安全管理;核电厂必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岗位安全责任”,确保核安全、电厂安全、电网安全和人身安全。四、关于稳定负荷的核电机组。
带稳定负荷,即电气化网络中的基本负荷。核电机组的一般要求是,出于安全考虑,必须承载稳定的载荷;具有一定稳定负荷的核电机组,在完成发电计划内,应服从电网按季、月、周制定的生产计划的统一调度。五、关于核电机组的调峰
根据核电机组的特点,为了核电机组的安全,核电机组一般不参与日丰谷调峰;因此,电网调度在执行生产计划时,不能将核电机组纳入调峰计划;有特殊需要的日常调峰,包括节假日调峰,必须提前通知核电厂(紧急情况除外)。不及物动词核电机组异常运行的解释
核电机组由于设备本身的异常而不能维持稳定负荷运行的状态称为非正常运行;如果非正常运行使全厂出力降低10%以上达1小时,且不能恢复到计划出力稳定运行,则称为控制事件,是对电网维持稳定运行的要求。七、关于上网协议应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条款。
《电力法》规定,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制定核电站互联协议时,无论是电网还是电厂,都必须对保证核电站安全生产和事故造成的赔偿责任有明确的规定。
高压线下种树有约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种植植物或者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责令***、砍伐或者清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划定并公布吉州区新建电力设施保护区。
凡自统计电力线路杆塔占地面积之日起,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并影响线路架设或电力输送,且自然生长高度将来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所有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清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当地人民***依法砍伐或者拆除。
扩展数据
人体的安全电压是36伏,而野外高压线上的电压至少是10千伏。35 kV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线使用的裸铝线没有绝缘层,高压会在空气体中产生电离。所以,不仅是高压线本身,高压线周边都是危险区域。
高压线多为裸铝线,线下的树木碰到高压线会放电。树木与高压线长期摩擦,会影响高压线的强度,造成断线。如果在风雨天气,树木随风摇摆,会造成高压线路接地或跳闸,造成大面积停电。
树木接触或靠近高压线时,高压线会打火,使树木放电,刮风下雨天气会跳闸,造成大面积短路停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高压线下的树多久清理一次?
我国现行的《电力法全文及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架空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大植物。
2所谓架空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指为保证已建架空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活正常供电,必须设置的安全地带。在工厂、矿山、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架空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与建筑物在风偏后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内的区域。
3《电力法全文及实施细则》规定,计算各级电压导线最大风偏时,1 kV以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为1.0米;1-10千伏为1.5米;35千伏为3.0米;66-110千伏为4.0米;154-220kV为5.0m330千伏为6.0米;500千伏是8.5米。
种植的树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当依法修剪或者砍伐,所需费用由树木所有者承担。
电力法全文及其实施细则:86年建筑物与电线的安全距离。
1986年建筑物与电线的安全距离是多少?那么远,还能用吗?
应使用当前规范:。导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是指水平距离。
35000伏,安全距离3米;
3000-10000伏,安全距离1.5米;
3000伏以下,安全距离1米。
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全文
以下是我整理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全文,请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用电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DSM),是指为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用电方式、实现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和有序用电而开展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满足电力需求,应当坚持发展中节约优先的原则,在增加供应的同时,统筹兼顾,优先采取需求侧管理措施。
第五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县级以上人民***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六条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发展。
第七条电网企业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者,应当引导用户自行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为其他各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八条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国家鼓励电力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和措施。
第二章管理措施
第九条省级电力运行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资源调查和市场分析工作。
第十条各地区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和电力供需特点,将电力需求侧管理节约的电力和电能作为资源纳入电力工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和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谷储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季节性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和可中断负荷电价制度,支持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十二条各地区有关部门定期选择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需求侧管理潜力大的用户,组织相关单位为其提供咨询服务,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三条电网企业应当加强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为电力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
第十四条省级电力运行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年度节电指标,并加强考核。该指标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售电量的0.3%,不低于相关电网企业售电营业区域最大用电负荷的0.3%。电网企业可自行组织实施或购买服务,实施有序用电所减少的电量不包括在内。
第十五条鼓励电网企业采用节能型变压器,合理降低供电半径,增强无功补偿,引导用户加强无功管理,实现按电压等级统计分析线损,稳步降低线损率。
第十六条鼓励用户采用变频、热泵、电蓄冷、电蓄热等高效用电设备和技术。,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加强无功管理,优化用电方式,配合***部门和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十七条鼓励第三方机构对节约电量进行鉴定。
第十八条电网企业应当通过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实施负荷监控,负荷监控能力达到区域内最大电力负荷的70%以上,负荷控制能力达到区域内最大电力负荷的10%以上,确保100 KVA及以上用户安全。
第十九条有序用电应当优先满足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避免人身或者重大设备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居民生活安全。
第二十条省级电力运行部门应当根据电力供需形势和国家有关政策,每年组织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序用电计划,经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二十一条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信息发布、监督检查和相关统计工作,电网企业应当予以配合,电力用户应当根据有序用电方案采取相应措施。第三章激励措施
第二十二条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来源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差别电价收入、其他财政预算安排等。
第二十三条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应当主要用于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对试点、示范和重点项目实施的补贴,对有序用电的补贴以及相关的宣传、培训和评估费用。
第二十四条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合理支出,可以计入供电成本。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是指采集、分析和控制电力用户电力负荷的软硬件平台和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信息技术辅助系统。
第二十六条省级电力运营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砍伐树木的风、电、高压施工有什么补偿?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哪部法律进行赔偿?
电力建设一般涉及征地补偿,其补偿标准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
青苗补偿。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重新安置的农业
人口的计算方法是将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土地征收前每个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的耕地数量。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数。
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