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用法律手段来保护什么劳动成果【2023更新】-知识产权是用法律手段来保护什么权利
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有哪些?
目前,国际社会保护信息开发者权益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法律手段;二是技术手段。
技术保护是我们接触比较多的东西,比如附加加密狗、加密卡或加密盘、限制软件复制或使用等技术措施在国内大多采用,但同时也增加了开发工作的负担,给用户带来不便。在法律方面,大多数国家通过版权法提供知识保护。
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这样的技术保护措施并不是坚不可摧的。特别是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白宫、五角大楼等一些机构的绝密数据库频频成为计算机专家的攻击目标。但是我们能看到的是,我们的法律并没有禁止这种电脑入侵行为,但是如果没有造成其他的侵权行为,就不违法。在传统的知识保护体系中,违法性与非违法性的界限是进入行为或从中获取的信息是否为“个人使用”。然而,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黑客之类的人有可能通过网络访问那些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机密数据。这个时候,即使是“自用”也很可能不是一件有益的事情。区分“个人使用”的概念变得更加困难。
由此可见,技术保护不足以从根本上保护网络知识产权,还需要法律保护的帮助。在美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由来已久。1789年生效的宪法第一章第八条第八款指出,国会有权“保障作家和发明家在一定时期内对各自作品和发明的专有权,以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的进步”。此后,美国先后制定了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法和软件专利。为了全面履行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义务,1994年12月8日,美国***颁布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法》,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知识产权法。网络知识的保护是通过著作权法来进行的。在原有制度中,从技术角度保护知识产权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单纯解除技术保护措施一般并不违法。也就是说,只要有足够的技术手段,访问网络中那些绝密数据库并浏览,并不违法。除了司法保护,美国还利用行政程序和仲裁制度来保护网络知识产权。
日本建立了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侵权应对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取缔网络侵权行为,完善立法和各项保护制度,有力打击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欧洲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发源地。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欧洲国际商品贸易的不断扩大和国际知识产权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欧洲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呈现出一体化趋势。今天,欧盟多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形成了统一的“欧洲”权利体系,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协调统一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世界各国都在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面临着对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修改和调整,以适应现代技术的发展。许多国家、地区和相关组织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手段。例如,世界贸易组织通过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了版权条约和录音制品条约。美国在1998年通过了《数字千年版权法》;欧洲联盟颁布了信息社会版权指令。
中国也在抓住机遇,立足本国国情,努力与国际接轨,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为日益繁荣的网络知识产权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中国在1998年修订了著作权法。在首次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中,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直击网络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承诺在条件成熟时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举措,并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所有这些信息都表明了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
什么是保护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意见》。2月2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意见并答记者问。
陶凯元表示,《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加快推进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解决“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存在“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陶凯元说,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顶层设计,着力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全局性、体制性、根本性问题,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
据统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首次突破20万件,同比增长40.36%,创历史新高。“知识产权法官数量没有大幅度增加,但审结和结案数量明显增加,再审率和再审率双双下降。”陶凯元认为,法院审判的质量和效力在不断提高,多元化的***解决机制也解决了大量案件。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创新的产权制度安排和激励机制,是创新动力的基本保障。”陶凯元说,司法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意见》将“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作为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增强我国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统一知识产权的判断尺度
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制度方面,《意见》要求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实行专业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人员专业化,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裁判标准不统一、诉讼程序复杂等制约科技创新的制度性问题。
“同案不同判,会让人失去法律后果的可预见性。”陶凯元说,人民法院主要通过审理案件、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及时制定司法政策、发布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教育等方式来保证司法统一。
关于司法解释的出台,陶凯元透露,司法解释制度建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制定了36部知识产权司法解释。“目前,计划清单上的知识产权司法解释约有10个,每年计划推出三四个,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制度稳步推进。”陶凯元表示,司法解释为促进知识产权法律的准确有效实施提供了标准,也让下级法院在实际操作中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此外,《意见》提出的“完善知识产权案件指导制度”作为统一裁判标准的途径之一备受关注。据介绍,案例指导制度建立以来,截至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92件指导性案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有20件,占总数的1/5以上。“对于这个指导性案例,我们要求下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参考’。”陶凯元说。
创造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最佳场所”
“努力使中国法院成为各方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首选’场所。”陶凯元表示,《意见》的出台是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陶凯元认为,成为“首选”取决于高水平的审判质量。《意见》着眼审判制度现代化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他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说,目前该院30%的案件是涉外案件,很多都是涉外的。“这说明外国当事人和权利人比以前更愿意选择中国,尤其是去知识产权法院诉讼。”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还通过各种对话平台,积极参与和指导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规则的创制和修订,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国际规则。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负责任大国形象进一步提升。
法律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法律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一般是指对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的所有权。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必须不断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体系,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通过执法推动全民重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鼓励科技人员创造更多知识产权成果,鼓励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产业,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知识产权的基本法律制度是保护什么成果。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保护科学、技术、文化和艺术成果的重要法律制度。它随着人类文明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促进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措施。知识产权包括三个基本内容:一是版权法律制度,即著作权法律制度;二是专利法律制度,专利制度保护的发明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第三是商标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