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法补偿,新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补偿标准-新土地补偿法实施时间
新土地法中征地补偿是多少?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2.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3.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不能维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新《土地法》中的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偿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地需要搬迁铁路、公路、高压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等。,并需根据具体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编制投资估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费。应参照相关标准支付。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新土地法第48条补偿标准
新土地法第四十八条补偿标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长远生计。
征地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得到保障。
征地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征用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并公布该地区的综合地价确定。区域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征用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以外的土地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对农村村民房屋进行公平合理补偿,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并对因征收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给予补偿,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的房屋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新《土地法》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对农民来说非常重要,很多农民主要依靠土地作为经济来源。因此,当土地被国家征收时,被征收人需要得到补偿。新《土地法》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签订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下面就跟着法制目录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新《土地法》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新《土地法》中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以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为基本准则,对被征收人给予合理公平的补偿。同时增加土地征地补偿费的构成,新增补偿费为社会保障费和村民房屋补偿费。实施日期暂定为1月1日。
二、签订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1.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过程中,很多被征收人只关注征地补偿的总额,而忽略了补偿内容的细节,这直接影响了拆迁补偿的份额。所以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把补偿内容的细节看清楚。
2.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时,要查看征地补偿协议与主合同条款是否有冲突。主合同变更较大的,必须在主合同中约定以征地补偿协议为准,并检查征地补偿协商的内容是否合法。
3.一般情况下,征地者会实现征地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条件。但是为了避免特殊情况的发生,大家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征地者的违约责任,保证征地者能够履行合同。
总结:新《土地法》中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相关内容?在征地的情况下,你不仅要提前了解征地补偿标准,还要了解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如果想了解更多装修知识,可以关注齐家。com。
新《土地法》中的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特别是删除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倍的规定。
2.征地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3.明确强调征地补偿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在征地补偿范围上,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抚恤费的基础上,增加了农村村民住房和社会保障费用。将农村村民房屋作为单一补偿内容,可以充分体现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享有的权利。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增加的社保费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4.征用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和公布综合地价确定。地块综合地价应综合考虑原土地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不能维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或者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