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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名下的房子会被执行吗(失信人名下的房子会被执行吗,失信被执行人的房子能卖吗)

来源:互联网 综合百科 14

失信人名下的房子会被执行吗,失信被执行人的房子能卖吗-

失信人的宅基地住房可以执行吗?

不能。宅基地上的房屋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因为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同于商品房,可以自由交易。法院有权查封生活必需的住房,但不能拍卖、变卖、清偿债务。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 (一)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和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必需的生活费。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此标准确定必要的生活费;(三)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发表的发明或者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人均土地少,无法保证一户一宅的地区,县级人民***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采取措施保证农村村民住上宅。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空闲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改善农村村民的居住环境和条件。

失信人的财产会被监控吗?

是的。

如果被执行人失信,一般都有拒不执行判决或者暴力抗拒执行的情况,所以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在法院执行局的监督下。

失信人名下的银行卡账户和房屋可被强制执行。如果不想让法院强制执行,要及时和检察官协商。

如果失信人名下没有车没有房,法院会怎么处理?

近年来,失信被执行人的数量不断增加,每年都有数十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事人在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都会受到极大限制。所以一提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很多人就说黑改。

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情况可以列入失信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解释([]17号),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或者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秩序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初衷是为了震慑那些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而拒不履行的人。不应该把所有没还过债的人都列入失信人名单。

欠债不还的人有很多种。有的人有能力还但主观上拒绝还,有的人欠钱后真的没有能力还。所以,是否应该把欠费的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该具体分析,而不是一刀切。

但是,目前一些地方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而是采取了简单粗暴的方式,将债务人列入失信者名单,以达到执法的目的。这显然违背了政策的初衷。

因背信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经法院确认后,可以从因背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除名。

欠债不还的人不一定是不诚实的人。有人向银行贷款做生意,因为市场不好导致投资失败,有很多人无力还钱。对于这些投资失败的人来说,不是不想还钱,而是真的无力偿还,但只要还有机会,就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偿还所欠的债务。

所以,不能简单粗暴地把有还贷意愿的人列入失信者名单,因为一旦被列入失信者名单,他们的很多行为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在工作生活上受到诸多限制后,不利于他们还款,因为他们很多想做的事情都做不了,所以连赚钱的机会都没有。他们如何偿还所欠的债务?

意识到这个问题,最高法院颁布了一项新的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修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干规定〉的决定》,增加了本执行程序终止后,应当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规定。

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本执行程序终止后,最高法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和网上查询两次确认,但被执行失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或者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最高法应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被执行失信人黑名单。

根据最高法院的这份法律文书,如果每个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没有房产,没有汽车生产,也没有其他可供出售的财产,法院应当在两次核实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取消你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果你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法院仍未将你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抗诉,要求法院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但是,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即使你名下没有房产和汽车产品,法院也不会把你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现实中,有些人名下确实没有任何房产或汽车产品,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很多人在被债权人***前,通过转移或隐藏的方式,将名下财产出售。

如果在债务展期期间,借款人故意将自己名下的相关财产以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他人,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仍然可以请求法院查封这种不合理的财产转让,借款人也不会从被执行人名单中除名。

看到这篇文章中的问题,很多专业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行了解答。我这几年经历了很多因为创业失败而导致的法院***案件,有很深的感受和体会,对法院的工作有所了解。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所知道的来回答这个问题。

1.被执行人有多个案件的,一般执行局会驳回强制申请;

2.失信人名下无车无房,法院如何处理;

3.控制失信者的支付宝、微信,冻结所有失信者的银行卡;

综上所述,失信者,名下无车无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他不能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想办法让失信者赚钱,是解决债务***的最好办法。国家其实也在积极完善法律来解决这个社会的突出矛盾。

告诉大家:我是老赖。我的房产和现金已经转移到我离婚的配偶名下。我用的是别人的银行卡,车和公司都挂在别人名下。一切正常。就算我不还钱,法院能拿我怎么样?[耶][耶]胜利属于我们老赖一族。

没有房子,没有存款,没有车子,没有任何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你以为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吗?那就大错特错了。法院也可以通知被执行人划拨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行政单位也可以用财政资金执行。现在法院更加重视执行难的问题,努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被执行。

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由个人支配。个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有权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

从上述回复可以看出,只有当被执行人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购房、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等)时。)执行法院能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账户。

退休人员可以执行养老金。

但是,在冻结或者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被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这说明退休退职人员的养老金账户也是可以实行的!

失信人名下没有车没有房,不代表不能继续执行。法院仍会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进行查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直至法院查询到无财产且被执行人未提供任何财产线索,法院可以终止本次执行,待被执行人名下有可执行财产后恢复执行。

所以,不是说失信人没车没房,银行存款就不能执行;股票、基金和债券;支付宝和微信余额;工资等财产可以执行,甚至被执行人的知识产权、债权等无形财产也可以执行。

可能会有一些申请执行人对“可执行财产”本身存在误解,以为只有房屋、汽车、现金、银行存款等共同财产才能被执行,从而未能提交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者未能吊起被执行人可能转移的财产,导致执行陷入困境,最终被全额执行。

申请执行人需要知道,在填写执行申请书时,他可以列出他所知道的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线索。财产线索不是财产证据,申请执行人可以提供房产具体地址、车辆车牌号等线索。

无房无车无存款,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这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情况。

1.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执行;

2.被执行人是退休职工的,可以执行社保机构发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3、行政单位作为执行人,可以执行其财政资金;

4.企业党组织党费账户中的党费资产可以冻结、扣划;

5.被执行人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可以执行吗?

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执行法院应当查明账户资金性质,严格区分被执行人自有资金和账户内客户交易资金,只能执行被执行人自有资金。

6.当银行客户是执行人时,他购买的理财产品可以执行吗?

客户购买的理财产品,无论是银行自行发行的(包括总行和省分行发行的,简称自营产品),还是银行代销的(简称代销产品),都属于客户所拥有的产权。委托人为被执行人时,产权属于责任财产,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先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如果失信人名下无房无车或其他任何财产,法院会将其列为无法执行,案件终结。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执行人有财产但找不到。有些情况下,被执行人就是抱着钱不致命的心态。这种被执行人一开始就没有做好还款的准备。在这种情况下,应对被执行人处以罚息。二是积极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很多人以为向法院***执行后,法院会主动帮你查找财产信息或者财产信息,但是法院比较忙,不可能每一个案件都查询到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这只有申请人积极配合法院寻找线索才能做到。例如应用程序执行器。利用微信号冒充女性或者利用其他女性给被执行人打电话获取对方信息的,本案法院不予采纳。

其次,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经法院认真核实,在申请人尚未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列为执行失败案件。

执行案件可以分为不可能执行和执行难两种类型。无法执行是指无财产难以执行,或者有财产执行不当,或者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无法查询。

失信人名下无车无房无存款,法院会怎么处理?法院会终结这次执行,法院会在“最终版本”后不予理会?当然不是。

第一,终结本次执行的依据和条件。

根据《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执行程序的规定》第一条,法院终结执行程序,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申报财产。

2.限制高消费,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

3.用尽实现措施后找不到可执行属性。

4.距离立案已经三个多月了。

5.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逐一采取罚款或拘留措施,构成犯罪,已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如果被执行人同时符合上述五个条件,那么在你申请并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符合上述条件后,法院将终止执行,因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为无法执行,所以会导致执行困难。如题,对方没车没房后申请强制执行是没有意义的,只能在对方有财产或者你发现财产线索后才能恢复。执行力不能成为客观障碍,这是必然的。如果对方没有钱,被执行人不可能垫钱给你,或者把钱“换”给你。债务人只能“成为小妾,做不到!”

第二,“执行难”和“无法执行”是区分执行能否继续的关键。

1.“执行难”具有拒绝履行或者逃避执行的能力,导致其名下财产难以查询、查找、冻结、扣押。对于这种被执行人,要加强力度、力度和多方面的措施来强制执行。

2.“无法执行”是指在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或者难以变现。对方贫病交加,负债累累,举步维艰。被执行人在这种被家人围着的状态下,苦不堪言,一分钱也执行不了。这就是执行的难度。

第三,这次执行后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

1.法律基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执行程序终结的规定》第九条,执行程序终结后,执行法院应当每半年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人。

2.如果对方没有车,没有房,没有存款,不代表法院结束这次执行后,法院就不管了。法院还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定期核查被执行人有无财产、有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有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否则,执行将被终止。

如果没有车,没有房,甚至没有一点银行存款,也就是说,失信人名下没有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这种情况在法庭上很常见。

那么失信者就可以安心了?不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赔偿被执行人微信、支付宝、公积金、养老保险等。

还有,通过***,可以查出失信人的真实财产状况和被转移的财产!法院可以发出调查函、调查令等。要查询相关单位的财产账号等信息,防止失信人员隐匿财产,逃避债务!

法院可以限制失信人员的高消费和公安介入查控。失信人员子女不能上高收费私立学校,不能坐飞机火车轮船二等座以上!从生活各方面给予限制,强制失信者还债。还清债务后才能从限制高消费失信人名单中除名!

这是一个很无奈的问题。

不管什么原因,他违背了诺言。他没房没车,除了关他几天实在没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等他有一天翻身。

最初几年,我们这些老实人,在麦收季节引起了一场火灾。麦收还好,下一季套种的苗烧了几十亩。

老实人没有违约,吓得说不出话来。村民不想要赔偿,但是他家穷。只有一头牛,支部书记只好让它去派出所呆几天。

现实中,大多数失信的人是无力偿还生意的,但还是会想尽办法偿还。而一旦债权人***,限制失信人的行动,就更加无力偿还,只好和债权人同归于尽。

另外一些骗钱的人,应该依法严惩。

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他们借钱。债务人发达了,有钱了,他们就不重视了,甚至想曝光。一旦失败,他们就采取强制措施。这个时候,一切都晚了。

欠银行的贷款没还,名下只有一套房子。会实施吗?

会执行,由于银行贷款没还上,名下只有一套房子,如果银行贷款抵押,房子会执行。现在我们不考虑是不是唯一的房子。法院在接受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出借人名下的房产、车辆、有价证券、存款等情况;基本不会影响,以后可以按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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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实无力偿还的,应当与贷款机构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分期归还;贷款机构向法院***并胜诉后,在履行期内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接受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出借人名下的房产、车辆、有价证券、存款等情况;

2.如果出借人因名下无可执行财产而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将被记入个人征信报告,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甚至可能导致司法拘留。基本不会有影响,以后可以按时还款;

3.如果贷款没有偿还,违约时间达到一定标准,或者你明确表示不想偿还,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拍卖。法院能不能做出判决,要看你的套房是不是生活的唯一必需品,房子大不大。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生活所必需的住宅,但不得拍卖、变卖、清偿债务。”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水平后,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以上的房屋、生活用品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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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相关规定,公积金属于公民个人财产,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因为《条例》没有规定不得执行住房公积金,司法解释也没有相关规定。《条例》限制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只是为了保证其改善居住条件目的的实现。

2.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或者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财产。但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人的生活必需品应当保留。”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失信人名下的房子会被执行吗?

通常情况下,大多数人不会执行失信被执行人的唯一房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报***有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以便相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支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环节。另外,如果被执行人违背承诺,一般会有拒不执行判决或者暴力抗拒执行的情况,所以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法院可以在满足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拍卖其财产。但是,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生活必需的住宅房屋,可以查封,不能拍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财产。但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人的生活必需品应当保留。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

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消费限制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和非生活、事业必需的相关消费。

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二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逃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

文章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下列高消费和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软卧、轮船的二等舱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的;

(三)购买房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住房;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场所进行办公;

(五)购置非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收费高的民办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及以上座位等非必需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是单位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将个人财产用于私人消费实施前款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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