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违章建筑拆除方案-乡镇违建拆除方案怎么写范文
在城市,拆除违章建筑的力度比较大,但是在乡镇,拆除违章建筑的力度不是很大,所以乡镇违章建筑拆除方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名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看一看。
一、乡镇违章建筑拆除方案
1、拆除违法建筑依法不给予补偿,不等于拆除违法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
2.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使用权的标准,违章建筑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一类是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如果违法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不拆除违法建筑本身补偿违法建筑所有人,也必须考虑违法建筑所有人从土地使用权中获得的财产利益。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土地的违法建筑者;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建设人已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出让期限尚未届满的,拆迁人应当对拆除违法建设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入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3.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物中的财产。违章建筑中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建筑而存在,是违章建筑所有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依法保护。在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拆迁人不得侵害违法建筑所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拆除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城市规划部门是处理违法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违法建筑的行政鉴定权;
2.根据不同情况,对违法建筑的处理方式包括:停止施工,限期拆除,没收补办手续,并处罚款;
3.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建设工程正在施工的,城市规划部门应当依据《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责令其停止施工。建设工程已经建成,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部门依据《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如果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尽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补办手续,罚款;
4.在上述法律处理方式中,我们可以做如下理解:限期拆除给违章建筑的业主留下了一定的时间来处理可以移交的材料;办理手续就是事后确认违章建筑,合法化;
5.在违章建筑索赔***中,对于违章建筑的业主来说,既有不应受法律保护的权益,主要表现为违章建筑的违法行为给行为人带来的利益;有应受法律保护的权益,有合法权利申请补办手续并限期拆除的合法权益。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权益,应该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三、违章建筑哪个部门管
1.未经规划、国土资源、城管部门批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均为违法建筑。
2.(1)如果是在城市建成区,可以向城管部门或者规划部门投诉,要求强制拆迁。
(2)如果在农村,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投诉,要求强制拆迁。
3.如果上述部门不作为,可以向当地人民***举报或者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投诉,要求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