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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上海交大研招网)

来源:互联网 综合百科 10

目录一览:

  • 1、上海交通大学有哪些报考条件?
  • 2、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MPA招生简章
  • 3、2022上海招生办电话
  • 4、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5、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怎么确认报名
  • 6、想进上海交大有几种途径?比如高考考进去,参加自主招生等等。希望详细一点

上海交通大学有哪些报考条件?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大,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创建于1896年,坐落于上海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的报考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院校简介:

上海交通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7000名(含“推荐免试”直硕生、专项计划等),各学院(系)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发展,确定分学科(类别)、分专业(领域)的具体招生人数。其中,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全校招生总规模约为540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规模240名,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规模20名。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含EMBA)招生规模700名,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含EMBA)招生规模400名。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调整确定。

二、报考条件:

第Ⅰ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四级水平);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第Ⅱ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Ⅰ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Ⅰ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Ⅰ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Ⅲ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Ⅰ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体见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第Ⅳ条报名参加“强军计划”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强军计划”报考专业须为军队建设急需且与目前从事工作紧密相关,以理工类为主,具体可参照政干发[2011]91号文件和学校招生专业要求由军政治工作部选定。“强军计划”硕士招生计划20名,录取的“强军计划”硕士研究生将按国家规定和学校标准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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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MPA招生简章

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MPA招生考试报名已经开始,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MPA招生公告,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以及认真备考。

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代码:125200)

上海交通大学是全国首批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教育的高校之一。迄今,我校已培养了3700多名优秀MPA人才,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获得数和MPA教学案例在全国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库入选数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在2012年教育部全国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第7位,在2017年教育部全国学科评估中位列A类学科,在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荣获A档。

一、培养目标

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才兼备、具有深厚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知识、扎实公共政策素养和国际视野,适合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国有企业等公共部门工作,能够胜任综合性管理与政策制定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一流公共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者获得国民教育系列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15年9月1日前获得大专毕业证书);或者获得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获得研究生学位证书)。

三、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流程,缺少任何环节则报考无效。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限内,考生可根据网站提示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时间:所有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按照通知公告于2019年11月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2)本考点(报考点代码3105)考生,包括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并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并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本考点的“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等手续,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工作。

(3) 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并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应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不准参加考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初试

1.考生在2019年12月14日-23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22日

4.初试均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考场进行;上海交通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05)考场具体见准考证。

5.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均为笔试,内容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五、复试

1.复试将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和总分。面试分“初试前面试”和“初试后面试”。

(1)初试前面试

具有丰富的公共管理或其他管理工作经验者可以申请初试前面试,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从中选择部分考生进入初试前面试。初试前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英语)和综合素质两部分,由我院选聘专家对考生进行考核。11月上旬发出面试通知。

符合初试前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填写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MPA初试前面试申请书(见上海交通大学MPA网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初试前面试,面试前还需向我校提交以下书面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A.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可证明自身工作业绩及能力的材料,如成果、获奖、文章、专利、项目完成等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初试前面试情况综合评分确定相应等级。考生可至上海交通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和结果。

(2)初试后面试

初试后面试将于全国联考初试成绩公布后举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上海交通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招生通知。

六、预录取

参加我校初试前面试并获得“优秀”档,同时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将自动获得复试资格,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通过后即获得拟录取资格。获得“优秀”档,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面试成绩可保留1年。未参加当年初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不予保留。

其他初试成绩达到上海交通大学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并参加我校组织面试(按惯例将于2020年3月进行)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序,择优预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八、录取

1.2020年拟招收非全日制考生240人,将根据生源情况及学校相关规定,最终确认录取人数。

2.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3.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户口档案***入我校。

4.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体检

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进行体检。

十、咨询和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MPA 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华山路 1954号新建楼301室

邮编:200030

电 话:021-62932970,62933304

E-mail: mpa@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陈瑞球楼339室

邮编:200240

电 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123-108

网站:yzb.sjtu.edu.cn

E-mail: yzb-ss@sjtu.edu.cn

2020MPA考研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已然公布,详情可阅读【教育部发文】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考生如果怕自己错过MPA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的话,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环球青藤希望大家可以认真复习备考,考到自己理想的名次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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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海招生办电话

每个学校都还有单独的招生办公部,同学们可以联系专门的招生老师了解学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招生办联系电话,大家可以进电话沟通了解详细资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地址:中国上海重庆南路27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电话:021-63846590-776118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联系电话:021-63846590

医学院拥有深厚和优质的中法医学教育传统,通过推动临床医学法语班建设、探索中法合作医学科学硕士课程建设等工作持续增强中法医学教育的引领与示范作用。2013年“上海交通大学与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合作举办的医学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获得教育部正式立项,成为国内首个中外联合培养医学博士项目。

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第三条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上海交通大学(国标码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248)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上海交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在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与建议。

第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院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

第九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本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及各专业(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上海交通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上海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上海交通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上海交通大学认定的各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候选人,按照公示的优惠政策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需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上海交通大学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进档考生中,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外语、语文(“综合评价录取”、“强基计划”等招生类型的同分排序按照当年相应简章规定执行)。上海交通大学在专业录取中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且分值不超过20分。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上海交通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据相应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2020年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等六个学科将开展“强基计划”招生,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我校致远荣誉计划理科所属方向(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医学科学)继续在新生中进行招生,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致远荣誉计划相关专业,同时将在工科专业中开展工科荣誉计划(不改变学籍)。2020年我校部分专业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第十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实行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入学后,根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及学校相关测试与规定,在所在平台、院(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自然科学试验班、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以及医学院列入提前批招生的各专业(护理学、医学试验班(卓越医学创新班)、预防医学、医学技术类),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班、内地新疆班、预科班除外)。

第十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思源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要求为A、B。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上海交通大学全部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日语、德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等专业外,全部主修英语。

第二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六部委免试运动员等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制订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录取中的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新生入校后,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

①大部分本科专业:人民币5000-6500元/人·年(不含②-⑦)。

②软件工程专业人民币400元/学分。

③视觉传达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75,000元/人·年。

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45,000元/人·年。

⑥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人民币19,500元/人·年。

⑦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按照分流专业标准收费。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人·年。

第二十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并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渠道,切实履行“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

第二十六条 咨询和联系

我校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

电子信箱:z***@sjtu.edu.cn

微信名:上交大

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南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

微信名:交医招生

微信公众号:apply_SHSMU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34206217

第二十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怎么确认报名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确认报名方法如下:

1、请仔细核对包括照片在内的报考信息,点击【签字确认】按键,视作已认可:即以上报考信息无误;确认后的所有报考信息均不能再变更。

2、修改信息请点击【修改】按键,可对部分信息进行变更,但身份证号、考试方式、报考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等不能做修改。

3、特别注意核对身份证号,且要求身份证号中第七至第十四位的8个数字与考生出生日期一致。如发现身份证号错误,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办理。

4、正确填写证书号码:应届生学历选填“本科毕业”、学位选择“无”。历届生证书上的号码若有两个以上的,则应选择填写电子注册号;若无电子注册号,可选择填写由发证院校编制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

想进上海交大有几种途径?比如高考考进去,参加自主招生等等。希望详细一点

可以高考、也可以自主招生

招简如下:(不带专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2017年我校将继续进行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对象

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赛区一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2)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一、二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3)人文学科特长显著,参加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其提交材料经我校专家组集体审定。

二、招生专业与笔试科目

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1.网上报名

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4日17时。

请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学业水平考试等相关成绩、获奖证书及各类证明材料等),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报名材料要求:

(1)上传及邮寄的申请表要求提供原件,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申请材料需使用A4纸打印,并确保打印质量,保证条形码、考生照片清晰可辨;

(3)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申请表按照页码顺序装订在材料最前面,成册材料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封底和目录;

(4)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5)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2.初审

对于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2017年4月底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优秀者将在具有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中产生。初审结果通过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及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

3.笔试

我校笔试拟于2017年6月11日在上海举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面试资格线。若考生的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校本部和医学院的面试资格线,则面试通过后,可在全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依据其专业志愿认定为自主招生人选。

4.面试

初审结果优秀或笔试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

集中面试预计于2017年6月16—18日在上海举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学习与认知的能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5.优惠认定方法与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我校依据面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人选,认定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四、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五、特别说明

1.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考生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限报3所高校。

2.对于上海考生,我校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审,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呈现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中重要的参考依据。

3.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需按照所获的认定资格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专业志愿需与认定的专业保持一致。

4.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5.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6.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由考生申请,我校审核批准后,资助部分交通费。(申请表格见附件下载)

六、监督机制

本次自主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在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优惠认定等多个环节充分引入监督监察机制,专家分组和面试顺序由现场随机抽签确定,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站:

电子邮箱:z***@sjt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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