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2023更新】-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小规模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优惠增值税起征点。4月1日至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如果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则该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别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为依据,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增值税免税政策。二是疫情自4月1日至12月31日分阶段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提率的增值税预缴,暂停增值税预缴。
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具增值税普通票,季值45万元,年值180万元免税,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4月1日,新政策再次出台。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普通票免税,专用票恢复3%。
2023年的政策出台很快,主要有以下几点;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减按1%以下3%的税率征收,特票和普票均为1%。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营业额10万,季营业额30万,年普通票120万。特价票全部按照1%征收,一个季度30万以上全部按照1%征收。
三、本年征收的增值税需要退税或抵扣。
从上面可以看出,今年的优惠政策出台的非常快。以往政策都是4月初出,今年1月初才出来。政策明确后,会严格执行。去年全部免税500万元以内。很难有这样的优惠政策,今年还在减少。所得税呢?目前没有具体的政策,但是个体工商户基本没有太大变化。
2023年的政策出台很快,主要有以下几点;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减按1%以下3%的税率征收,特票和普票均为1%。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营业额10万,季营业额30万,年普通票120万。特价票全部按照1%征收,一个季度30万以上全部按照1%征收。
三、本年征收的增值税需要退税或抵扣。
从上面可以看出,今年的优惠政策出台的非常快。以往政策都是4月初出,今年1月初才出来。政策明确后,会严格执行。去年全部免税500万元以内。很难有这样的优惠政策,今年还在减少。所得税呢?目前没有具体的政策,但是个体工商户基本没有太大变化。
小规模纳税人最新优惠政策
小规模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几点:一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然后小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减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国小规模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征25%。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1.3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继续享受减按1%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待遇;适用3%扣缴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预缴增值税减1%扣缴率;2.4月1日至12月31日,对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扣缴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不征收预缴增值税;3.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可在50%的征税范围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4.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其相应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收的征收、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缓征、减税、免税、补税以及其他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和以前年度允许弥补的亏损后的余额。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新政策
小规模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4月1日起小额普通票不设增值税免开票金额限制,特价票不能免增值税,税率为3%。
2.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至300万为5%,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的为25%;
3.个人所得税。增加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儿童每月可扣除1000元;
4.其他税目优惠政策: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其中执行期前三个月申报的税款50%返还,一般记三个账(税种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
5.增值税退税;
6.现代服务型企业有抵扣15%进项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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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小规模优惠所得税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应税销售。月总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总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不动产销售、货物销售、劳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后不足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别税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增值税免税政策。
增值税最终退税政策,强化小微企业增值税最终退税政策,将先进制造业月度全额退税政策扩展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同样,一次性返还小微企业存量。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从4月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税。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
1、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5号),自4月1日至12月31日,对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提率的增值税预缴,暂停增值税预缴。
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开具专用*****的部分需要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2.小规模纳税人按5%的征收率进行应税销售,季度金额不超过45万的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1号),自4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应税销售额4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很多人以为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免征45万增值税的政策没有了,其实是错的。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需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对征收率为5%的,仍适用原优惠政策,每月15万元、每季度45万元免征增值税。还有,注意对那些出特价票的人的免检政策。
5%征收率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和安全保护服务。
3、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0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在50%的征税范围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和小规模微利企业不是一回事。小规模纳税人是从增值税的角度划分的。增值税纳税人按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公司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可以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可以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准确的税务信息。不超过500万的,也可以直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是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界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划分标准是从事国家未限制或禁止行业的公司,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员(含接受劳务的从业人员),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
企业可以同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4.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两费一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12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基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基数。纳税人的应税销售行为不涉及消费税应税范围的,纳税人享受上述第一条、第二条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相应的附加税不需要缴纳,需要正常申报。
5、小规模纳税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2号) 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3号),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12.5%。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25%×20%=5%。比如一个小微企业,年实现利润250万,纳税调整为+30万,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0×2.5%+(250+30-100)×5% = 6.5万。
6、R&D费用加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R&D税前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6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R&D活动实际发生的R&D费用,不形成无形资产且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际扣除的基础上,自1月1日起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自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进行税前摊销。
比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符合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要求。具体条件和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家科委发11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提前申报加计扣除R&D费用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0号),企业在10月第三季度(季度预缴)或第九个月(月预缴)提前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选择享受当年前三季度加计扣除R&D费用优惠政策。放弃提前还款阶段享受政策的,可以继续享受,直到最后结清。
7、安置残疾职工加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