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23更新】-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私家车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城市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本条例规定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车辆购置税。第二条本条例第一条所称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赠与、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
本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等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三条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和农用运输车。具体征收范围按照本条例所附的《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执行。
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第四条车辆购置税从价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x税率第五条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第六条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计税价格中,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纳税人为购买应税车辆向销售者支付的全部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应税价值=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赠与、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各类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纳税人购买或者进口应税车辆自用,且无正当理由申报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第八条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购买已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征收车辆购置税。第九条车辆购置税的减免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国际组织及其外交官使用的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购计划的车辆免税;
(3)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有国务院规定免税或者减税、按规定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第十条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纳税申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第十一条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第十二条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买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第十三条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应税车辆自用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捐赠、奖励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用应税车辆,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应一次性缴纳。第十四条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应持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手续;无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将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情况通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将车辆登记情况通知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有权责令其补缴;纳税人拒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暂扣纳税人的车辆号牌。第十五条。已减免税的车辆因转让或改变用途不再属于减免税范围的,应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或变更车辆登记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第十六条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车购置税在哪里交?
税务局。
车辆购置税在税务局缴纳。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时,应当以*****电子信息中的不含税价格作为申***税价值。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其他有效价格凭证的除外。
应税车辆有多个电子*****信息或者没有电子*****信息。纳税人应持机动车销售统一*****、购车合同等能够反映真实交易情况的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并按照购买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卖方的总价(不含增值税)申报纳税。
如何计算购置税
购置税的算法:购置税=总买价÷(1+17%)×10%。购置税是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税制范围内购买相关财产的行为,对财产征收的税。汽车购置税也是对购买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专项税。是以购车价格为基础征收的。价格越高,征收越高。价格低,征收低。
[法律依据]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下列情况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自用,纳税人为购买应税车辆以应税价值向销售者支付的全部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应税价值=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购买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汽车、电车、挂车和摩托车(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第二条本法所称购买,是指购买、进口、自产、受赠、中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第三条车辆购置税一次性征收。购买已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征收车辆购置税。第四条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第五条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应税价值乘以税率计算。第六条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税价值,为纳税人向销售者实际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完税价格加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生产自用的应税车辆的应税价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含增值税;
(四)纳税人通过捐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按照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应税价值,不含增值税。第七条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第八条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应当按照申报纳税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第九条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法应当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列入装备订购计划的车辆;
(三)具有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车;
(4)带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
(五)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购买的公共汽车和电车。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车辆购置税,并报NPC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征收。第十一条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不需要登记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第十二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在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登记时,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纳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登记。第十四条已减免税的车辆因转让或者改变用途不再属于减免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在免税或减税车辆首次申报纳税时确定的计税价格基础上,每满一年扣除10%。第十五条纳税人将已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还给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金额以已缴纳的税款为基数,自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每满一年扣除10%。第十六条税务机关与公安、商务、海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建立应税车辆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及时交换应税车辆和税收信息。第十七条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本法自7月1日起施行。10月22日,国务院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车辆购置税的征管是怎样的?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一次性征收。已经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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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的征管是怎样的?
1.纳税申报
(1)应税车辆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证明。
(二)减免税纳税申报
纳税人在申请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证明,还应根据不同减免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车辆购置税退税程序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在向原征收机关申请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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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环节
车辆的最终消费环节,即纳税人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前支付。
3.纳税地点
一般:车辆注册地(即车牌注册地)
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
单位纳税人-机构所在地
个人纳税人-住所或惯常住所
4.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发生在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的当天。
(2)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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