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
语文课程标准
(初稿)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组
2017年1月
目 录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 (二)基本理念/
二、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 (一)学科核心素养/ (二)课程目标/
三、课程结构………………………………………………………………………… (一)设计依据/ (二)结构/ (三)学分与选课/
四、课程内容………………………………………………………………………… (一)学习任务群/ (二)学习要求/
五、学业质量标准…………………………………………………………………
六、实施建议……………………………………………………………………… (一)教学与评价建议/
(二)学业水平测试与高考命题建议/ (三)教科书编写建议/ (四)课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 (五)地方和学校实施本课程的建议/
附录……………………………………………………………………………… 高中语文素养水平描述/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文字的运用,包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听说读写活动以及文学活动,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学生应在语文课程中通过自主的语言实践活动和言语经验积累,把握祖国语言文字的特点和运用规律,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加深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理解与热爱,培养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同时,增强思辨能力,提高思维品质,养成基于正确价值观的审美情趣和文化感受能力。 普通高中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全体学生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语文素养,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人文修养,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为传承和发展中华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基本理念
1.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
祖国语文是学生和国民的精神家园,语文课程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推动文化的创新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高中语文课程的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弘扬民族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使学生在语文学习中受到优秀文化的熏陶,塑造热爱祖国和中华文明、献身人类进步事业的精神品格,形成健康美好的情感和奋发向上的人生态度,逐步形成自己的思想、行为准则,增强为民族振兴而努力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坚持增进语文课程内容与学生成长的联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学习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实现本课程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的价值追求。
2.突出素养为本,推进语文课程深层次的改革
随着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语文课程正在向以素养为本的教育目标转变,既要获得知识技能的外显功能,更要重视学科内外的隐性品质,要让学生经历、体验各类启示性、陶冶性语文学习活动,逐渐将多方面要素综合、内化,养成为一种思想品质、精神面貌和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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