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历次调整表
实施时间 罚息利率文号 (每天) 文件名称 关于调整贷款利率后有关计息办法的通知 一、改变逾期贷款、挤占挪用贷款加罚息办法。从1995年7月1日(含7月1日)开始,所有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四至六计收利息,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六至八计收利息,具体利率水平由贷款行根据实际情况掌握。7月1日以前已形成的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实行分段计收利息,已经结收的加罚息不再加收或退补。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形成的上述贷款从逾期之日或挤占挪用之日起实行上述银发计收利息办法。若既挪用又逾期应择其重,不能并(1995)处。上述贷款的结息办法与其他贷款相同,以后遇237号 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二、统一未到期的一年期以上各项贷款的结息办法。截止1995年6月30日,所有已经发放的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尚未到期的各项贷款从9月21日开始,全部执行调整后相应档次的贷款利率。利率水平实行一年一定,待一年期满时,根据当时相应档次的有关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的利率水平。原实行按年结息的所有贷款,其结息规则相应改变,统一实行按季结息,对不能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1995年7月1日 万分之4~6 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六、降低贷款罚息水平。 金融机构(不含农村信用社)对逾期贷款由现行的按日利率万分之四至六计收利息(即贷款逾期后,改按此利率计息,而不是在原贷款利率水平上再加此利率。下同。)调整为按日利率万分之四计收利银发挤占挪用贷款由现行的按日利率万分之六至八计(1996)息;收利息调整为按日利率万分之六计收利息。 156号 农村信用社对逾期贷款由现行的按最高不超过日利率万分之七计收利息调整为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挤占挪用贷款由现行的按最高不超过日利率万分之九计收利息调整为按日利率万分之七计收利息。 若贷款既挪用又逾期,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1996年5月1日 万分之4
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1998年12月7日 万分之3 银发七、降低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逾期贷款罚息利率(1998)由日利率万分之四下调为日利率万分之三,从利率586号 调整日开始分段计息;挤占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不变。 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六、降低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利率水平。金融机构(不含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三(折年率为10.8%)降为日利率万分银发之二点一(折年率为7.56%)。挤占挪用贷款利率(1999)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六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农192号 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四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三,挤占挪用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六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1999年6月10日 万分之2.1 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银发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2003)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251号 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2004年1月1日 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 50%
两种计算逾期罚息的方法:单利计息方法和复利计息方法。
(一)单利计算罚息方法:
单利产生的利息是常数,所以罚息不会因为时间的拖延而产生用利息赚取利息的情况。目前大部分银行采用的都是这种单利计算罚息的方法。
例如,如果某借款人有3000元期款未按期缴付,目前的年优惠贷款利率为5.814%,如果在该利率的基础上加收 30% 的罚息利率,那么年罚息利率为 5.814% X (1+30%) = 7.558%,日罚息利率即为 7.558% ÷ 360(天) = 0.020994%。则延迟还款一个月的贷款人将接受罚息约18.89元。
如果按照贷款利率加收 50% 的标准执行罚息,则年罚息利率为 5.814% X (1
+50%) = 8.721%,日罚息利率为 8.721% ÷ 360(天)= 0.024225%,在每月还款额仍为3000元的情况下,延迟还款一个月的贷款人将接受罚息约21.80元。
(二)复利计算罚息方法:
复利产生的利息是递增的,所以罚息会因为时间的拖延而产生用利息赚取利息的情况。目前有个别银行采用这种复利计算罚息的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计息是将每期还款中的本金和利息分开来计算。未偿还的本金部分按照单利方式计算罚息,而未偿还的利息部分按照复利方式计算罚息。
例如,如果某借款人有3000元期款未按期缴付,3000元期款中1200元为本金,1800元为利息,贷款年利率为5.508%,罚息利率为8.262% (=5.508% ×(1 + 50%))。如借款人还款耽误两天,1200元本金部分按每天0.02295% (=8.262%/360天)计收利息,两天的利息是0.5508元;1800元利息部分按0.02295%计收复利,第一天的利息是0.4131元,第二天的利息是(1800+0.4131)×0.02295%,为0.4132元。两天总共罚息1.3771元。
这里比较有争议的是计息天数。是一年按照360天计算罚息利率(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计息时每年天数),还是按照365天计算(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计息时每年天数),或364天计算(双周供计息的每年天数)。随着贷款品种的日益丰富,关于计息时每年天数是否有必要重新商榷值得考虑。
鉴于罚息是针对故意拖欠还款的行为,各银行对判定是否故意的行为也不尽相同。例如如果有的银行会允许有几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只依照贷款利率计算罚息,如果超过了宽限期,则启动罚息利率计算罚息。这个宽限期一般是5天到15天不等。
罚息的单利计算公式:
罚息合计 = 逾期本息合计*日罚息利率*逾期天数
每天利息罚息的复利计算公式: i(n) = [ I + i(n-1) ] * r
i(n) --- 第n天的利息罚息,i(0) = 0, n=1,2,3…… I --- 逾期利息金额 r --- 日罚息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