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
50以内100的质因数有2和5,共两个。如果一个整数的约数(因数)是质数,就称这个约数(因数)为该数的一个质因数。把一个合数表示成质因数的乘积形式,叫作分解质因数。作为特例把一个质数写成质因数乘积形式就是这个质数的本身。互质中的“两个数”是指除0以外的所有自然数。“公因数只有1”也可以理解成“最大公因数是1”。另外“公因数只有1”不能误说成“没有公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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