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河南高考报考网站: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只读邮件向考生发送电子成绩单、录取信息以及高招体检报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将向
微信搜索“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并之后,到微服务->考生服务中自行绑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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