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出台,对于企业来说,既可以减轻负担,也需要注意会计核算的问题。针对一个企业的情况,老师提问:“我们是正常我们做留抵了,到7月份现在差不多抵完了,这个会计分录怎么做啊?我们当时没有收到减半金额,直接留抵的,现在税费贷方的余额怎么调呢?”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并就此展开讨论。
企业应该按照税收优惠政策要求,认真核算纳税义务,并及时办理减免申报。针对之前的留抵情况,需要进行会计核算调整。在减半征收政策下,需要将税费原有的留抵金额减半处理,调整税费贷方余额。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贷记账函
————————————
摘要: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调整
科目t借方金额t贷方金额
————————————
应交增值税t留抵税金/2t留抵税金
应交企业所得税t留抵税金/2t留抵税金
—————————————————————-
如上所示,需要将之前留抵的税费分别借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留抵税金账户,而现在所得减半了,所以借记金额需要除以2。同时,需要将税金账户贷记相应的税费,将税费贷方余额调整为正确的减半后数值。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税费调整时,企业需要对之前的所有税费科目进行调整。同时,在之后的会计核算中,企业应该准确记录减半政策下的纳税义务和支付情况。
综上,针对“六税两费减半征收”这一实际问题,企业需要及时掌握政策信息,并按照政策要求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调整。同时,需要在减半征收后,准确记录纳税义务,保证企业的税款合规。